在大多数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通常会由车辆的实际操控者来承担。
然而,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在将车辆外借方面存在明显过失,例如明知借车者没有驾照却仍把车子交给对方,那么他们也应当对应承担起相关的赔偿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章制度,当出现租赁、借用等特殊状况,致使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和实际使用者并未为同一人时,若此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导致了损害后果,且这一结果被认定为机动车本身的责任,则应当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承担起赔偿的责任。
在此基础上,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任何过失行为,则应对其过失行为引发的损失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