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被判以无期徒刑的人士主要是那些不必接受死刑或死刑缓期执行,然而其罪行性质严重至必须承受终生监禁惩罚的罪犯。
在具体案件中,这包括了一些例如涉嫌犯下资敌罪行的人士,他们所面临的最重处罚可能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此外,比如涉及到劫持航空器罪行的罪犯,也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一百一十二条
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