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具体设定参数如下:
依据被抚养人所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结合受诉法院所在地于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进行衡量。
若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则需计算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而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育费金额,其计算方式将参考多方面因素,主要包括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及当地的生活水准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