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项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首先,丧葬费的标准为:
参照前一年度该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乘以六个月得出;
2.其次,死亡赔偿金主要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种情况:
对于城镇居民而言,应参照上一年度该城镇居民的平均可支配性收入,乘以20年作为赔偿金额;
若涉及到农村居民,则需考虑去年该地区每个农民的平均收入,同样再乘以20年;
3.此外,还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所谓被扶养人,即指应当由受害者承担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如被扶养人并非仅由受害者一人抚养,则在赔偿过程中,仅需赔偿受害者应当承担的那一部分。
同时,若被扶养人数众多,则每年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去年当地居民每人平均花费的总支出金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方面,主要根据受害者在事故发生时乘坐交通工具所产生的实际费用,或者因转院而产生的交通费用予以计算;
5.住宿费方面,若受害者因病情严重需前往技术更为先进的其他医院接受治疗,但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在医院内住宿,由此产生的住宿费及伙食费,均需对合理部分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