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涉及到孩子抚养权问题时,法院通常会依据如下标准来进行裁决:
首先,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婴幼儿,我国法律强调母爱的重要性,因此往往倾向于将其判归母亲抚养;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但未达到法定儿童抚养年龄的子女,法院将根据多方面因素来实质性地衡量哪一方更适合作为孩子的抚养人,包括但不限于被抚养人是否有不良嗜好如吸食毒品、赌博以及家庭暴力等,监护人本身的经济实力水平及健康状态也是关键考量因素之一;
最后,对于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会尊重并充分考虑他们自身的意愿,以此作为决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