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信用卡拖欠款项时,需负起何种法律责任,这需要依据欠款的数目以及欠款持续的时间进行深入剖析:
倘若欠款金额达到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在发卡银行两次催缴之后,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将会被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除此之外,欠款者仍然需要履行偿还欠款的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一)通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二)使用已过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三)冒充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四)恶意透支。
对于这些行为,若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若涉及到的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而若涉及到的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没收财产。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也对“恶意透支”做出了明确界定: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且在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之后,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应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规定的“恶意透支”。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