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无明确规定离婚后需在特定时间段内选择复婚。
在离婚后的任何时候,若双方均有意愿并符合复婚所需的法定条件,即可选择再次步入婚姻殿堂。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婚姻关系结束后,双方如有自愿恢复原状的意愿,应前往婚姻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结婚手续。
完成重新注册登记后,无论双方事先有无约定,女方都有权加入男方家庭,反之亦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