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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可以互签担保函吗

夫妻间是无法互为提供担保函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平等地分享以及支配家庭共有财产的权利。
倘若夫妻彼此作为对方的担保人,实际上相当于申请人自身为其自身提供担保,这便构成了虚假保证,因此属于无效的担保行为。
然而,夫妻二人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而担保人则可由父母、兄弟姐妹或朋友等其他亲属或朋友担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最新修订: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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