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作者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好无损的权利所受到的法律保护期限,在通常情况下并不设有限制要求;
然而,针对自然人所创作的作品而言,他们享有发表权等各项权利的保护期限则被设定为,由创作者在世期间直至去世之后的五十年时间区间内,该截止日期将定位于创作者离世后的第五十个自然年度的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
此外,出版商有权允许或禁止他人对其出版的图书进行使用,而此类权利的保护期限则被设定为十年。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需要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