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宗教用地的使用期限问题,目前并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其做出规定。
所谓宗教用地,即为宗教活动所必需的设施用地,归类于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范畴之内。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发[2001]255号)文件,宗教用地被划分为“特殊用地”类别。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宗教用地使用权通常为70年,然而由于其特殊性质,我们可以将其暂时视为永久性权益。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