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方主张
离婚之时,能够获得
赔偿的情况包括如下几种:
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款,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均可能导致离婚,在此前提下,无过错的一方都有权要求对方作出相应的损害补偿:
1.
重婚行为;
2.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3.实施
家庭暴力行为;
4.虐待或遗弃
家庭成员;
5.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婚姻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恶意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试图
非法占有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进行
财产分割时,对于该方将可能被判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而在离婚之后,若另一方发现前述行为确实存在,则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申请重新分配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