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毒行为尚未引发严重后果时,法律通常会对投毒者施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戒;
倘若投毒者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亦或是给公私财产带来重大损失,那么相应的处罚将更为严厉,可能涉及到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在此所称的“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行为人蓄意投放危险物质,进而导致他人中毒,并引发严重危害到整个社会公共安全的恶劣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果加重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