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乃农村地区农户或个人作为居住之基石所占用、运用之本集体所有之土地。
须知,1、农村村民每户仅可持有一块宅基地,该宅基地面积需严格遵守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标准。
2、农村村民建设住宅时,务必符合所在乡村(镇)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且应尽可能优先选用原有宅基地及村内空闲土地。
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须经过乡(镇)人民政府严格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最终批准;
若农村村民在出售、租赁住房之后再次提出宅基地申请,将不予批准。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