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可能面临
法律诉讼。
被告方有权根据您们之间签署的信用支付合同提
起诉讼,要求您全面履行偿还欠款的责任,同时承担由此引发的
违约赔偿。
另一方面,若您在催促还款过程中依然拒绝付款的话,可能会被判定为涉嫌
信用卡欺诈犯罪。
根据我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文规定,“恶意透支”,即是指持卡人主观上具有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之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多次
追讨却始终不予偿还的行为。
因此,未能按时偿还
信用卡借款不仅属于
违约行为,而且
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
刑事法律。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发卡行进行协商,诚恳地向其说明自身状况,请求发卡行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还款宽限期,以便您能在宽限期内按照约定如数偿还欠款。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