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车辆在实线路段变道时遭受碰撞,那么通常情况下都将由该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在行驶过程中,假如前车违反规定,跨过实线进行驾驶行为,无论此时所处的道路标线是虚线还是实线,即使发生了与后车之间的追尾事故,也应由前车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在同一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后车必须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
以下几种情况,均不允许超车:
(1)前车正在进行左转弯、掉头或者超车操作;
(2)与对向驶来的车辆存在会车可能性;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救险车;
(4)经过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狭窄桥梁、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以及市区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等,由于上述地段缺乏超车条件,因此禁止超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