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拆迁补偿费用将按照被
拆迁房屋的建筑构造及其折旧状况,以分级别的方式进行划分,采用平方米单价作为计价单位;
2.周转补偿费用则依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临时居所条件,以等级分类的形式予以评定,每个月都会对
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房屋住户给予适当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的具体金额,将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