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案件中彩礼退还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双方在尚未登记结婚期间即缔结彩礼约定的情况下,若其中一方向另一方请求归还彩礼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其次,双方如已履行登记结婚手续,然而并未实际共同生活,或在婚前支付彩礼行为使支付方面临生活困境的情况下,在离婚诉讼中,支付彩礼的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此种情形下,法院亦会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