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二人决定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应按照以下步骤有序进行:
首先,双方需签订正式的离婚协议文件,其次向当地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并将填写好的申请书递交给相关负责人员;
随后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要积极提供所需的各项证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同时咨询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具体情况;
若审核通过,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须在场,经由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予以登记注册,并向他们颁发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