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面临他人拖欠款项且不愿意偿还的情况时,债权人可以着手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包括起诉书及证据资料,然后前往具有适当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活动。
依照法律规定,自然人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应由被告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行使相应的司法管辖权。
面对此种状况,债权人首先应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友好协商,若对方目前确实无力偿债,则需重新商定一份合理的还款方案,例如签订一份分期付款的协议。
然而,若债务人故意拖延或拒绝偿还债务,债权人便需要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在欠款纠纷发生之后,解决问题的方法多种多样,例如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等。
只要能够及时并恰当地采取行动,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申请支付令便是收回欠款的一个有效途径。
长期拖欠债务不仅会导致债权人收取滞纳金,而且债务人也将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经过法院判决后仍然拒不还款的行为,将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之中。
此外,若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那么他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并将受到刑事追责。
倘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所载明的义务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责任,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状况。
同时,人民法院亦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
但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所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均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