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活动中,首先要明确相关
当事人的身份及职位,其中需包括借款方的法定
代表人和贷款方的
身份证号码。
其次,还须详细列明借款协商过程中的各项共识,主要包括借款金额、
借款用途、
借款利息、
借款期限以及借款偿还等重要信息。
接下来,需要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应当采取哪些相应措施,并明确合同的生效时间。
最后,合同应签署一式若干份,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此基础上,借款方和贷款方均需在各自的签名处加盖公章,同时注明双方签订该合同的具体日期。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