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拆除
小产权房所应遵循的
赔偿准则及
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以及《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全面落实赔偿事宜。
首先,小产权房作为在
集体土地之上兴建而成的住宅建筑,并未取得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
产权证明书,因此无法实现自由转让。
然而,对于原房屋所有者而言,同样需得到合理的
拆迁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