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确标注还款期限的欠条,其法律效力同样受限于三年的时效限制,该时效自欠条正式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期限之内,债权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诉讼时效,是指当民事权利遭受侵犯时,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能行使权利,待时效期限届满之时,债务人将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