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公诉转为自诉的案例,当事人有权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法院做出宣判之前,有权利与被告方进行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的行为。
自诉案件主要包括需要当事人自己提出诉讼请求且无需经过深入调查即可审理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比如普通伤害事件、公开场合的恶意侮辱、诽谤行为、故意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及裁决规定的义务、强行干预他人合法婚姻自由等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