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
拆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资产补偿费用,这其中包括了那些无法进行搬迁处理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上附带的设施以及由于确实需要进行搬迁且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损失
赔偿的机器设备等方面所涉及到的
补偿金额;
2.关于企业在拆迁期间所可能面临的停产停业所带来的损失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评估,通常这类损失既包括了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所直接经历的损失,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到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出现的经营损失;
3.
拆迁补偿费用,这其中主要涵盖了企业在搬迁之前所需要支付的各项准备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在整个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还有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费用,以及解聘员工所需要支付的补偿费用等等;
4.最后,还需要考虑到基于拆迁政策所可能产生的奖励费用,例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等。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