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伪造、
变造金融票据罪的既遂者,法院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至于具体的刑期,则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如若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
情节严重等特殊状况,那么,根据以下的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
量刑是非常必要和符合规定的。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倘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伪造、变造金融票据,否则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须接受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金处罚;
若情节严重,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要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而当情节特别严重时,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1)伪造、变造
汇票、
本票、
支票的;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
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4)
伪造信用卡的。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