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成
滥伐林木罪的主体进行
定罪量刑的相关准则,可详细解读如下:
首当其冲的便是针对
行为人个体的
刑罚处置,一般而言,将依照相关法律条款,按照
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给予行为人三至七年不等的
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
拘留或
管制措施,并要求行为人承担货币形式的
罚金责任;
另外,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还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如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等。
所谓滥伐林木罪,是指行为人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森林资源保护
法规的前提下,未获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的合法审批和颁发的采伐许可证,擅自对本单位所拥有或管理的森林资源进行任意砍伐,且
情节严重的
违法行为。
《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
盗伐林木罪】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