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归还债务,此种行为便构成了经济纠纷案件。
鉴于欠款不还的情形本属民事诉讼的范畴之内,债主有权选择立即向法庭提起诉讼,同时采取资产保全等相应措施,阻止债务人企图私自转移财产。
因此,在面临欠款不还的困境时,诉诸法律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司法管辖权问题,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若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可依据该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2)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民间借贷纠纷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3)若借贷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未作明确约定,且事后亦未达成补充协议,那么依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然无法确定的,则应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视为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