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据过诉讼时效后债权并未消灭,可先与债务人沟通。若债务人自愿还款,该行为受法律认可,债权人可合法接受还款。
(二)若债务人不愿直接还款,可尝试与其就原债务签订新的还款协议。新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依据协议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三)若债务人拒绝沟通或签订协议,债权人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若债务人未在诉讼中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会正常审理并可能支持债权人的诉求。
(四)债权人可收集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比如在时效期间内发送的催款聊天记录、书面函件等。若能证明曾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2.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