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名对自身
权利和义务有着清晰认知的公民,您在签署贷款合同时务必了解并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若发现存在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可能会涉及到
信用卡诈骗罪行。
因此,请尽可能与相关金融机构展开沟通和协商,以便尽快处理
债务问题,确保自己避免承担任何形式的
刑事责任。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对于信用卡诈骗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如下:
1.如果有人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同时还需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
罚金。
2.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3.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
没收财产。
4.在上述条款中,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且在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未归还的行为。
5.如果有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遵守法律
法规,维护良好信用记录,是每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