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银行仅对欠款人采取行动而不对他人造成任何影响。
若欠下
信用卡款项且未能按时还款,所引发的潜在法律风险及后果繁多。
首先,将产生相当可观的
逾期利息。
其次,银行可能会诉诸法庭,从而导致您需要承担
诉讼费用以及聘请律师所需的额外支出,进一步增加经济负担。
再者,个人信用纪录将因此受到损害,未来办理银行业务或
申请贷款时将会面临诸多困难和不便。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若欠款金额达到特定标准(通常为10,000元人民币),便可能触犯
信用卡诈骗罪,进而面临
刑事指控与
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
量刑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的,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
罚金;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
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