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房屋买卖协议经过了公正程序,则可以更为明确地确立您对此房产的所有权地位。
尽管尚未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但在实施拆迁工程时仍将您视为拆迁补偿的受益人之一。
然而,仅当该房产完成正式的产权过户手续之后,方能被视为您个人的财产权益。
在此之前,您所享有的只是对该房产的使用权而已。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便在未来的拆迁过程中获得更为有利的待遇。
此外,若该房产系由原业主去世后通过继承方式转让给您,那么在进行产权过户时还需支付一定数额的遗产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