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因无辜而获释时,他们将不再留下任何可能被视为犯罪历史或记录的痕迹。
所谓的案底,指代的正是那些曾经涉及犯罪活动并受到刑事惩处的个人。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犯罪记录通常被称为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档案资料会被保存在国家公安机关严密保管之中。
因此,如果被告已经被宣告无罪释放,那么这无疑证明他们并未实施任何犯罪行为,自然也就不应该留下任何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