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行政机关有权对犯规行为进行相应惩处,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以及开除等多种形式。
而对于
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行政机关也拥有丰富多样的手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其
违法所得以及非法财物、勒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暂时或永久
吊销许可证件以及
营业执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
行政处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
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
六、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