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跑分”,便是指通过提供银行账户、支付宝账号等方式,协助各类网络犯罪分子完成资金流转的行为。
然而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协助金融诈骗、赌博等非法活动进行资金结算,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涉及金额高达200余万元的跑分行为来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种涉案情节已构成了严重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因此,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