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借款协议。
借贷合同与欠款凭据均属于债权债务的纸面法律文件,然而二者在本质上存在显著差异。
借贷合同是借款方(债务人)向贷款方(债权人)开具的用以证明双方签署金融借款合同并建立起某种合法借贷关系的书面凭证;
反之,欠款凭据则是双方基于过去的经济交易活动所产生的结算依据,其主要功能在于对以往经济往来进行清算,仅仅代表着一种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而非金融借款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