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产迁移
纠纷的处置方式繁多,详细而言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应进行友好协商,从而就
拆迁补偿和安置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相关协议。
然而,在签署了此类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不免会出现新的争议,对于这种情况,则应该选择通过法律或
仲裁渠道进行妥善解决。
尤其是关于采取仲裁手段以寻求最终解决方案时,
当事人必须本着自愿原则达成仲裁协议,且仲裁过程采用“一裁定终局”的机制。
若双方未能达成仲裁协议,那么将无法接受仲裁审理,在此前提下,当事人有权直接
向法院提起诉讼。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