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债务人无法偿清其所欠
债务,
债权人可视情况与其进行磋商,约定分批还款方案,或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在债务人未能按照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文书如期履行相关责任时,债权人有权申请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
在经过
法院强制执行后,若
被执行人确实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则该案件将暂时停止执行,待债权人获取到债务人有潜在可供执行资产的信息后,可再度发起
执行程序。
在法律框架内,
民事诉讼需符合以下四个基本要件:
1.原告需为与该案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2.被告应明确无误;
3.
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应有具体内容;
4.该案应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受诉法院具有
管辖权。
以下五种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裁定暂停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
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等待
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
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暂停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
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