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实施拆迁之际,必须对相关的拆迁补偿方案予以公开公示。
在此类拆迁事宜中,关于室内装潢费用的补偿款项,租赁者有权获取其中的一部分。
针对这笔装潢补偿款,拆迁单位应当与房屋所有者或者租赁者共同协商确定,经过双方的共同评估后,最终确定的补偿金额即为应得数额。
同时,租赁者在最初装修过程中所投入的资金,亦应获得相应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