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倘若驾驶员被指控涉及到
醉酒驾驶行为,通常情况下将会对驾驶员的血液样品进行严格的化学测试。
此血液样品所检测得出的结论将作为判断其是否
犯罪以及
量刑标准的权威参考材料。
为了确保
酒精含量的长期稳定保存,对于此类血液样本应储存在较低温度的环境之中,同时血袋内必须完全排空空气,并且添加适当的防腐剂以防止细菌滋生。
至于存放期限的长短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需求,可能会有较长或较短的时间跨度。
然而,在醉酒驾驶者首次接受审判或者二次上诉裁决之前,任何已经备案的血液样本都不得予以销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
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