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挂靠过程中可能产生以下法律责任形式:
1、由被挂靠单位负责承担相应范围内的
赔偿责任;
2、挂靠人需独立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3、如果挂靠人未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则面临
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被挂靠单位也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若情形较为严重,挂靠人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被挂靠单位仅需承担有限
连带责任;
5、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挂靠人需要独自承担赔偿责任,而被挂靠单位则需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