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尝试在线购物之时,除需提供
信用卡卡号外,还须掌握卡片背面的安全校验码(即C字符)以及该卡的查询密码等关键信息。
同时,为了确保支付过程的安全性,您还需要提供有效的电话号码作为申请人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来自银行系统发送的短信验证码。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仅凭这些条件,对方想要成功盗取您的信用卡信息或进行
欺诈性消费可能会面临一定难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实施
信用卡诈骗活动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以相应
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或没收其财产:
(1)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已过期或作废的信用卡;
(3)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
其中,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且在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未按要求还款的行为。
此外,若有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予以
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