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尚未到期之际,债权人可以选择对债务人进行法律诉讼。
然而,在借款协议有效期尚未结束之时,债权人与债务人如能达成一致意见,由债务人归还部分或所有应还款项,这无疑是完全可行的策略。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并无任何违反借款协议规定的行为,因此在协议未到期之前,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必然能获得相应的司法保护和支持。
然而,一旦有确凿证据证实债务人存在预期违约行为,债权人便有权请求提前撤销该合同以及追究违约方应承担之违约责任。
所谓“预期违约”,即当事人一方已经明确表示或通过自身行为展示出其将无法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