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典的明文规定,如果
犯罪行为人在案发后能够
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所
犯罪行,同时具有悔过表现或
立功表现等情形时,法院可在此基础上加以考量,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程度的
减刑处理,进而实现酌情从轻、减轻惩处的目的。
至于是否会被判决适用
缓期执行,仍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做出最终决策。
另外,若
犯罪嫌疑人身犯之罪情节轻微,又未对社会造成过大危害性,加之能够积极争取
自首,且自身表现出良好的
认罪悔罪态度,那么就存在获得从轻、减轻乃至减免法律惩处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
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
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