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房屋征收行为时,相关的征收部门需要拟订详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征收补偿方案,然后上报至当地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
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接收到该草案后,必须组织涉及到的相关部门针对该方案进行严谨的论证,并在此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在征求公众意见的环节上,规定的时间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
若被征收人对于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原告,一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二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身即不限于行政行为相对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