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车祸之后,面临的首要任务便是第一时间与
家属取得联系。
此时,您既可以选择在
报警后请求警方协助与家属取得联系,或者选择令
当事人自行与家属取得联系。
无论如何,当
车祸事故发生时,我们必须立刻毫不迟疑地拨打当地警方的报警电话,并且密切关注事后向保险公司的
报案事宜。
在此期间,倘若因为车祸造成了
人员伤亡,您还需立即拔打急救电话,确保得到最及时有效的救护。
一旦到达现场,负责现场勘验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会立即展开工作,随后将会提供给您具有
法律效力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同样地,保险公司将派专员派遣至事发现场,进行详细的现场查勘及必要的
定损工作。
最后,保险公司会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的实际使用年限以及具体的车险保额等因素,来核准并确定最终的
赔偿金额。
如果以上
赔偿仍不能填补所有的损失和费用,那么保险公司将会通知并要求责任方予以进一步的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
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
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