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乃意在表达希望与他人建立合同关系之明确意图。
要约须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其内容必须清晰、具体并且具有确定性;
其次,要约必须明确指出,若受要约人予以承诺,则要约人将受到该项意思表示的相应约束力;
此外,该项要约应由要约人期望与其订立合同的相对方收到,且相对方既可以为特定人士亦可为非特定人士;
最后,还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