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犯罪事件时,我们会依据
当事人的罪责大小及所涉情况,以及其对社会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采取适当的
强制措施,如
拘留或
逮捕等。
然而,取保候审(也称为
保释制度)则是另一种
处理方式。
以下是取保候审的具体规定和适用条件:
首先,如果嫌疑人被判定有罪,但其刑期较短,且符合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之情形;
其次,如果
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根据相关
证据显示,以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对社区造成实质性威胁;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或是正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通过取保候审的措施来防止其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若案件
诉讼期间已接近
羁押期限,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对此类嫌疑人便可实行取保候审。
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条件,例如保持定期报告,不得逃避或妨碍调查等。《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
证人作证或者
串供的;
(四)可能对
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
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
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
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