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具体法规,共同连带债务者的责任幅度应参照各自行使的义务之大小予以确定;
若无法准确界定其义务范围,则应按照比例均摊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那些实际承担的债务数额超出自身所应负担的部分的连带债务人,他们有权利向与之共同承担同一债务的其他人进行索取赔偿。
因此在多名连带责任人共同参与履行一项连带债务的时候,其中某位连带责任人如果负担的债务超过了他应负有的责任份额,那他就有权力向其他连带责任人提出索取赔偿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