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有关离婚期间涉及到的信用卡债务如何处理的议题上,首要任务便是确定此类信用卡债务究竟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抑或是仅属于配偶单方面需要承担的个人债务。
假设确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那么这笔债务便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若判定为个人债务,则需由该名负债人独自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涵盖了因购买家庭生活必需品、支付家庭日常开销所产生的债务;
为修缮、购买或装修房屋所产生的债务;
为履行抚养子女和赡养父母的责任所产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了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债务;
为进行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文化教育、娱乐体育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了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以个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其所得收益却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
以及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侵权赔偿所产生的债务。《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