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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贷款离婚房子归谁

首先,配偶间结婚后,其中一方独立用其个人财富购买房产并成功获得房产证书的情况,应当被视为该名购房者的专属财产,当面临离婚财产分割时,另一半没有权利对此提出任何形式的分割恳求。
其次,若在婚姻期间,配偶中的任意一方或者双方都使用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来购买房产并成功获得房产证书,无论房产证书最终落在哪一方的名字之下,此房产均应被视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财产。
第三种情况是:
在婚姻期间,某一方父母全额提供资金支持为其子女购置房产,而产权登记又仅仅落在他们子女的名字之下,这种情形可被视为来源于该方父母的单方面赠予行为,该处房产将被定义为资金支持者子女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在面临离婚财产分割时,没有权力要求对此进行分割。
最后,假设在婚姻期间,双方父母均以现金资助或其他方式支持各自子女购房,且房产产权仅落在某一方子女的名字之下,在此种情况下,该处房产可被视为双方依照各自父母所提供的支援比例共享所有。
然而,如果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法律规定必须按照当事双方的协议内容进行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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